记者从山西浑源县山火处置应急指挥部了解到,发生在浑源县永安镇唐家庄村附近恒山后山的山火,经过全力扑救,明火于6月4日上午10时扑灭,现已转入火场全面看护阶段,无人员伤亡,无设施受损。此次山火6月3日中午12时20分左右发生,过火面积约120亩,主要是草地和崖壁,涉林地面积约12亩。
火情发生后,浑源县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,组织力量进行扑救。省级森林消防专业队投入271人,市县组织1800多人,装备109台套,灭火飞机2架,出动无人机4架。组织灭火用水164吨,供水车辆15辆,铺设水带7公里。目前已进入火场看守阶段,防止死灰复燃。

经公安机关侦查,此次山火系浑源县永安镇居民侯某(男,52岁)人为用火引发。犯罪嫌疑人侯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此前报道:
游客发布的视频显示,一处山顶上冒起浓烟,有游客正在往山下走。视频配文称,“恒山着火了,已经把山上的游客疏散下来了,索道也坐不了了。”

3日下午4时许,山下一商户向记者介绍,3日中午12时许,他远远看到恒山山顶冒起浓烟,还伴有明火。“起火的位置是恒山后山,一般没什么游客,现在还在冒烟。”该商户称,目前上山的路口已经封了,只能下山不能上山。
浑源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,“救援人员都到山上去了,具体情况还不清楚。”
山西恒山是我国“五岳”之一。对于此事,许多网友描述了亲身遭遇:“还没开始爬,恒山着火了,全部遣返。”“家人们谁懂啊,爬到一半山着火了。”“刚爬到恒山顶,发现后山着火了。”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
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、决水、爆炸、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森林防火条例
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,造成森林火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、第四十九条、第五十条、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。
进入山林
应留心各种防火安全细节
哪些行为不能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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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、天台发布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、极目新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