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位女生发帖称自己遭苏州大学19级商学院赵某某造黄谣,多个相关话题引发网友热议。3月19日凌晨,苏州大学最新回应称,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。
被人造“黄谣”,作恶者竟是高中同学
3月17日,当事人张女士(化名)发文称,高中同学赵某峰将自己发布于社交平台的照片ps后,发布在黄色网站上,并谎称与多名女性发生关系。
女生表示,自己跟赵某峰是高中同学兼曾经好友,1月5日,两人曾当面对质,赵某某承认所做作为并表示,“我这个人本来就有点心理变态,我也不遮遮掩掩。”
2022年5月12日,女生向所在地济南历城区洪家楼派出所报警,警方介入调查。3月9日,赵某峰因传播淫秽物品罪,被判拘留十天,定于2023年暑假执行。
苏州大学最新回应:开除学籍!
3月18日,江苏苏州大学发布通报回应称已启动调查程序,将依法依规处理。
3月19日凌晨,苏州大学最新回应称,经调查核实,该校学生赵某某违法行为属实,公安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。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,后续将按程序办理。

专家:网络不是法外空间
2020年7月,杭州女子吴敏(化名)在取快递时被偷拍,后被造谣“女子出轨快递员”。(→此前报道)
谣言疯狂传播,让吴敏被公司劝退,陷入抑郁状态,找工作屡屡碰壁,陷入“社会性死亡”。但她没有被流言击垮。2020年10月26日,她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,要求以诽谤罪追究涉事两人的刑责。当年12月14日,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她的刑事自诉,此后案件转为公诉。2021年该案一审宣判,两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。
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表示,此类案件维权难主要有几方面原因:一是主体难以确定,有时难以明确侵害人,需要平台协助;二是相关事实证据不易固定,网络上的文字视频可能会被删除;三是由于参与人数众多,大家都有法不责众的错觉,认为事后难以追责。
“要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在网络上辱骂、诽谤他人与现实中一样,都要承担法律责任,都有可能构成犯罪,承担刑事责任。”薛军说。
郑晶晶说,在实践中,部分人可能会咨询律师,选择民事侵权的救济途径;但还有很多人考虑到侵权行为不严重、维权成本过高,往往选择放弃司法救济。很多受害者甚至不知道法院可以受理刑事自诉案件,往往自认倒霉。
如何治理网络谣言和暴力,是信息时代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。业内人士认为,要加强必要的普法宣传活动,让普通公民能充分认识到网络谣言的危害,让身处网络空间的每一个人将“键”下守法当成一种习惯,保护自己和他人不受网络谣言和暴力的侵害。
(综合:澎湃新闻、@苏州大学、红星新闻、封面新闻等)